職業衛生
建設單位(用人單位)及項目名稱 |
新安傳媒有限公司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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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合肥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望江西路505號 |
聯系人 |
曹正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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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調查 專業技術人員 |
孫新、馬新宇 |
時間 |
2020年12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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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樣專業技術人員 |
朱磊、張洋洋、苗雷、馬新宇 |
時間 |
2020年12月24日~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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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測專業技術人員 |
鄭智銳、任雪雨 |
時間 |
2020年12月27日~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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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用人單位)陪同人 |
曹正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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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用人單位)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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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病危害因素 |
檢測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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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測點數 |
檢測點合格率(%) |
檢測崗位數 |
崗位合格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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苯 |
3 |
100 |
1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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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苯 |
3 |
100 |
1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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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甲苯 |
3 |
100 |
1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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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烯酸甲酯 |
3 |
100 |
1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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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聲 |
12 |
75 |
8 |
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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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聲(個體) |
8 |
50 |
3 |
6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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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結論及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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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傳媒有限公司屬于職業病危害嚴重的用人單位。 整改性建議: 1、用人單位應在生產車間加墨區、裝版區、化學品庫等就近區域設置噴淋洗眼器、苯的濃度檢測報警裝置(宜采用固定式),報警裝置預報值為5mg/m3,警報值為10mg/m3。 2、在二期廠房裝版區及加墨區需人工裝版及加墨區設置通風排毒設施。建議用人單位可考慮在裝板區及加墨區上方增設集氣罩口的并將管道與北側墻壁已設置的集氣口相連接。 3、用人單位應積極排查確定含苯的原輔材料后,用無苯的原輔材料替代有苯的原輔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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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審查專家組評審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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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報告》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要求,依據充分、方法科學、結論準確。 二、建議 (一)用人單位 1、完善防護設施的檢維修、確保正常運行。 2、規范開展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和職業健康監護工作。 3、規范個體防護用品配發和使用管理。 4、建立健全職業健康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完善職業衛生檔案。 (二)評價機構 1、完善有毒有害因素分析、噪聲超標原因分析。 2、完善通風設施、防護設施、應急設施調查分析和評價,細化改進措施建議。 3、完善職業健康監護關聯性分析、評價和改進建議。 專家組同意《報告》通過技術評審。用人單位按照上述建議及《報告》提出的意見進行整改。評價單位按照上述建議及專家組提出的其他意見,修改完善《報告》并經專家組長簽字確認后,由用人單位落實并存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