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衛生
建設單位(用人單位)及項目名稱 |
涇縣平原建陶有限公司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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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安徽省宣城市涇縣琴溪鎮新元村 |
聯系人 |
張苗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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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簡介 |
經營范圍為:琉璃瓦及配件生產、銷售,實際年產各類琉璃瓦300萬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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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組成員 |
趙強、張洋洋、馬新宇、苗雷、陳瑩瑩、任雪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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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調查 專業技術人員 |
趙強、朱磊 |
時間 |
2021年3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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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樣專業技術人員 |
趙強、苗雷、汪英耀、韓利民 |
時間 |
2021年3月25日~27日、2021年6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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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測專業技術人員 |
陳瑩瑩、任雪雨、劉學莉 |
時間 |
2021年3月25日~4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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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用人單位)陪同人 |
張苗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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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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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用人單位)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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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病危害因素 |
檢測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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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測點數 |
檢測點合格率(%) |
檢測崗位數 |
崗位合格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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矽塵(總塵) |
4 |
75 |
3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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矽塵(呼塵) |
4 |
100 |
3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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矽塵(總塵)(個體) |
2 |
100 |
2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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矽塵(呼塵)(個體) |
2 |
100 |
2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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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氧化硫 |
2 |
100 |
2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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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氧化氮 |
2 |
100 |
2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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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氧化碳 |
2 |
100 |
2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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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聲 |
7 |
100 |
7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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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聲(個體) |
2 |
100 |
2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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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溫 |
4 |
75 |
4 |
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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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結論及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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涇縣平原建陶有限公司屬于職業病危害嚴重的用人單位。 整改性建議: 1、用人單位應對破碎機進行封閉,上釉機設置除塵設施,進窯口、出窯口設置局部除塵設施,增加灑水頻次,并對員工佩戴防塵口罩情況加強監督。 2、用人單位應生產車間內設置更衣室(可與休息室合并設置),便服室、工作服室可按照同室分柜存放的原則設計,以避免工作服污染便服,不得將沾有生產性粉塵的衣物帶至生活區。 同時,應在生產廠房內設置休息室(區),與生產區域隔開設置,休息(區)內應設置清潔飲水設施。 3、根據《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中的有關規定:“2級的車間應設浴室,浴室可由更衣間、洗浴間和管理間組成;每個淋浴器最多使用人數6人;不得設浴池”,用人單位應在生活區浴室內增加3個淋浴器。 4、用人單位破碎機控制臺照度不符合要求,增加燈具數量,使現場照度符合相關標準要求。 5、用人單位應在高溫烘房設置“注意高溫”、“當心中暑”、“戴防護手套”、“注意通風”等警示標識。 同時,用人單位應在燒窯爐四周設置紅色警示線,在上釉區、釉料配料區設置黃色警示線,警示線設于各區域外緣30cm內,警示線寬度不少于10cm。 6、 用人單位應在燒窯爐區域(如進窯區、出窯區等)設置一氧化碳濃度檢測報警裝置,并設置與其相連鎖的事故排風系統。 同時,用人單位應配備自吸正壓式呼吸器、防毒面具(配套CO型濾毒盒)、擔架等設施,用于煤氣泄漏等異常情況下的應急處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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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審查專家組評審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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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報告》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要求,依據充分、方法科學、結論準確。 二、建議 (一)用人單位 1.燒窯爐一氧化碳泄漏場所增設固定式一氧化碳檢測報警裝置,完善應急救援器材設置。 2.加強密閉空間檢維修作業管理,規范個體防護用品佩戴管理。 3.按規范加強職業病危害因素定期檢測及職業健康監護管理。 4.完善職業衛生檔案,加強職業病危害宣傳與告知。 (二)評價機構 1.細化生產車間功能布局、工藝設備的調查與分析。 2.完善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及建筑衛生學的調查與評價。 3.完善一氧化碳檢測報警裝置及應急救援器材的調查、分析與評價。 4.細化整改性建議的相關內容。 專家組同意《報告》通過技術評審。用人單位按照上述建議及《報告》提出的意見進行整改。 評價單位按照上述建議及專家組提出的其他意見修改完善《報告》,經專家組組長簽字確認后提交建設單位存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