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衛生
評審時間:2021年1月21日
建設單位(用人單位)及項目名稱
安徽新鴻偉鋼結構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安徽省合肥市廬陽工業區汲橋路28號
聯系人
汪林
項目簡介
經營范圍為鋼結構、網架、彩板、夾芯板制品生產、銷售、施工;鋁合金門窗、塑鋼門窗制作安裝、銷售;室內外裝飾設計、施工;建材、五金、裝飾材料銷售,自有房屋出租。(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項目組成員
趙強、朱磊、田玉玉、韓利民、嚴云梅、陳瑩瑩、任雪雨
現場調查
專業技術人員
趙強、劉安磊
時間
2021.7.14
采樣專業技術人員
趙強、朱磊、田玉玉、韓利民、張洋洋、嚴云梅、劉一揚
時間
2021年8月9日~8月11日、2021年12月27日~12月29日
檢測專業技術人員
任雪雨、陳瑩瑩、劉學莉、秦瑜
時間
2021年8月9日~8月12日、2021年12月28日~2022年1月4日
建設單位(用人單位)陪同人
汪林
現場照片
建設單位(用人單位)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職業病危害因素
檢測結果
檢測點數
檢測點合格率(%)
檢測崗位數
崗位合格率(%)
丙烯酸甲酯
1
100
1
100
丙烯酸正丁酯
1
100
1
100
電焊煙塵
6
100
6
66.7
二氧化氮
6
100
6
100
錳及其化合物
5
100
5
100
一氧化碳
5
100
5
100
苯
2
100
1
100
甲苯
2
100
1
100
二甲苯
2
100
1
100
硫酸鋇
2
100
1
100
氨
2
100
1
100
砂輪磨塵
2
100
2
100
其他粉塵
1
100
1
100
紫外輻射
5
100
5
100
噪聲
17
68.8
10
50
噪聲(個體)
/
/
1
100
評價結論及建議
安徽新鴻偉鋼結構有限公司屬于職業病危害嚴重的用人單位。
1、用人單位應設置休息室,并在休息室內設置38個更衣柜。
2、用人單位應設置男浴室,并在浴室內設置5個淋浴器。
3、根據本次評價現場檢測結果可知,火焰切割機、生產車間1#焊接區、生產車間2#焊接區工作場所噪聲檢測值超標;用人單位應督促勞動者在進行此工序操作時,以及噪聲超過80dB的崗位正確佩戴防噪耳塞,并適當降低勞動者實際接觸水平,采取職業健康監護、定期作業場所監測等措施;并通過提高設備檢維修頻率,對老舊設備進行更換等措施,來降低作業場所噪聲值。
4、外租車間造成噪聲疊加,建議要求外租企業采取降噪措施,或者以后將車間外租給噪聲較低企業;除塵設施運行時造成噪聲疊加,應將除塵設施設置在隔音房內,減少職業場所噪聲強度,使之符合相關標準要求。
5、根據本次評價檢測結果,焊接工1#、外協工1#崗位接觸電焊煙塵超標,超標原因是工作區域距離除塵設施或焊煙凈化器過遠;企業應加強防護設施的規范使用,確保防護設施的正常使用;且焊接作業時應在除塵設施罩口下進行,確保焊接作業時接觸的粉塵濃度符合國家相關標準要求。
6、根據現場調查生產廠房使用工業風扇來進行防暑降溫,工業風扇會導致二次揚塵,應在生產廠房設置冷風機空調等防暑降溫設施。
7、用人單位應更換調漆區位置,將其更換在噴漆區廢氣處理設施附近,或在調漆區設置防護設施;在廠區設置危廢庫,將廢油漆桶集中堆放,并在危廢庫設置軸流風機或排風扇;在切割區設置一套移動式除塵設施。
8、用人單位不得將涉及的外包作業、產生職業病危害的作業轉移給不具備職業病防護條件的單位和個人,企業應當書面明確外包單位職業健康管理責任、告知作業場所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和應遵循的職業病防治法規,將委托用工納入企業統一職業健康管理,并督促委托單位進行職業病危害申報、對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勞動者進行職業健康培訓和職業健康監護,并檢查其職業病危害防護條件是否符合有關規定。如委托外協工進行生產作業,企業應負責監管,設置職業衛生監管制度,確保外來人員在佩戴好防護用品和符合操作規程的要求下作業。
技術審查專家組評審意見
一、《報告》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要求,依據充分、方法科學、結論準確。
二、建議
(一)用人單位
1、規范職業病防護設施配置和維護管理,加強車間通風;
2、加強個人防護用品配發和監督使用管理;
3、規范外協工職業健康管理,補充相關協議,明確各方職業健康管理職責;
4、加強職業病危害因素定期檢測和職業健康監護管理工作,規范開展員工崗前、崗中、離崗職業健康檢查,對于復查人員及時進行復查;
5、完善職業衛生檔案。
(二)評價機構
1、完善職業病防護設施調查、分析與評價;
2、細化職業健康監護情況調查、分析與評價;
3、完善職業病危害因素超標原因分析和改進措施建議。
專家組同意《報告》通過技術評審。用人單位按照上述建議及《報告》提出的意見進行整改。
評價單位按照上述建議及專家組提出的其他意見修改完善《報告》,經專家組組長簽字確認后提交建設單位存檔。